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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T产业竞争实验室成立

2013-02-25 18:53  出处:PConline原创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mayue 

  2月23日,“ICT产业竞争实验室成立暨互联网竞争与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ICT产业竞争实验室是国内首家就信息与通信技术的竞争政策进行研究的专业机构。该实验室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黄勇教授牵头,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下设的专业研究机构,依托该中心雄厚的科研实力,与国内外竞争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相关国际组织、竞争法领域知名学者的良好合作关系,ICT 产业竞争实验室将致力成为ICT 产业格局业态的观察者,ICT 产业竞争问题的研究员,学界、政界、业界间互动交流的平台,以及国内、国外专家间研究探讨的桥梁。

  当天同时举行的互联网竞争与发展研讨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围绕互联网行业出现的竞争法问题、最新的国内外案件以及行业的业态模式和发展趋势展开交流和讨论。微软、英特尔、高通、通用电气、IBM、腾讯、百度等数十家国际、国内信息与通信企业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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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首家信息与通信技术竞争政策研究机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赵忠秀表示,信息与通信技术(ICT)的发展正在重塑着世界,不仅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同时也对社会结构的变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推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组建的ICT产业竞争实验室,为技术创新者、产业领导者、消费者、市场监管者和学者搭建一个互动合作的平台,集各方的智慧,促进ICT技术增进社会福利和文明进步,对于处于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中期阶段的中国来说,意义尤为重要。

  ICT产业的不断发展,多重连接造就了网络信息的获取更多从固定终端(PC台式机)转向移动终端(手机、平板电脑),出现了“云管端”的商业模式、产业格局,一幅大融合的美丽图景背后实则硝烟四起。黄勇教授表示,ICT产业竞争实验室主要从竞争的角度重点关注两方面问题:一是ICT产业市场的开放和竞争程度与反垄断应有规制强度;二是为判断ICT产业市场中企业具体行为的合法性确立反垄断法规则。

  学者:反垄断监管机构应谨慎关注互联网市场竞争

  互联网的竞争与发展是本次研讨会重点关注的话题。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全球经济集团主席大卫·埃文斯博士称,与传统领域不同,互联网市场的进入和退出都很快,企业即使能拥有一定的优势地位,但如果不能跟上新技术发展、不能满足用户的新体验,便很容易被打败。也正是如此,互联网市场的优势地位从来都很难长时间维持,它的竞争是通过新技术对旧技术的颠覆和打破实现的。监管机构需要密切关注该市场的竞争状况,但要介入监管则需要谨慎。埃文斯也指出互联网市场竞争的是用户的注意力,得到注意力的平台可以将其出售给广告商和应用开发商,因此,在界定市场的时候不应只看具体的产品或应用,而是应该关注到平台竞争者之间对注意力的争夺。

  黄勇教授表示,竞争政策和行业发展之间关系的问题十分微妙。希望ICT产业竞争实验室在政策面推动适当放松管制,鼓励创新、鼓励尝试,同时根据产业的不同特性,在市场发展不同阶段逐步调整对产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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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TC官员:反垄断执法首先考虑消费者的利益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新任委员约书亚·D·赖特通过对谷歌搜索歧视案进行了分析,认为高科技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决定应当使法律错误带来的成本与行政性成本的总和达到最低,要权衡每一种类型的错误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导致的社会成本。

  在解读Google与FTC的搜索歧视案和解时,赖特先生称谷歌被诉不公平的偏好搜索结果并选择性地将竞争者的内容从搜索结果中降级,被诉称是一种“搜索歧视”行为,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但FTC更关心的是某一行为是否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而不是对竞争者的损害,因此最终认为谷歌并未违反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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